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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延伸办案 导入温度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时间:2017-05-22

  本是豆蔻年华、孜孜求学的年纪,却在喝酒消闲中荒废青春,在打架斗殴中寻求刺激……不久之前,嵩明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室办理的一起参与人数多达80余人的学生团体聚众斗殴案,在有着9万多师生的嵩明职教园区引起了极大关注。

  事件:酒后吵打引发群体斗殴

  事情还得从去年秋季开学的某一天说起,事发地在职教园区某高校内。三五个尚未成年的学生在酒吧喝了酒,因为琐事吵闹起来,随后双方共纠集了八九十人手持刀具、砖块互殴,事后造成三人轻微伤。检察官在办案时发现,该案当事人闹事前喝酒的酒吧就开设在校园地下室内,校方安全管理上的漏洞也给此次恶性事件的发生提供了温床。

  未检室主任杨云洁作为该案的主办检察官,提讯了其中几名主犯,他们当中大多数是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让她觉得可气又好笑的是,这群孩子相约打架只不过是为了哥们儿义气或是好奇凑凑热闹,甚至有的人上了场还不知道自己是哪一方就胡乱开打,所谓的聚众斗殴也在不到两分钟的时间内就结束了。鉴于该案件两名主要当事人都是在校学生,案发后真诚悔罪并积极赔偿,与被害学生积极达成刑事和解,本着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我院决定对其中一名未成年学生附条件不起诉。

  工作延伸:普法释法、检察建议

  通过这个案子,未检检察官们更加认识到了对正处于青春叛逆期的高校学生普法释法的紧迫性。云南嵩明职教园区内共有高校13所,在校师生九万余人,未成年学生占比较高。而每年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数占嵩明县总案件数的20%,如何加强对这一个庞大群体的教育预防?未检室决定,先把基础功课做扎实——走访辖区派出所摸清发案规律和特点,再到学校实地走访调查。经过深入细致的搜集资料、梳理分析,《嵩明县2014年-2016年在校生涉案情况统计分析报告》新鲜出炉,为后续工作创造性开展提供了依据。

  随后,5名青春检察官组成的“成长与法同行”宣讲团走进了该发案高校,年轻检察官们生动活泼风趣的网络语言马上吸引了同学们的注意。他们结合发生在该校的聚众斗殴案例以案释法,穿插播放微电影,与学生现场欢快互动,用喜闻乐见的方法讲授预防犯罪、增强自我保护的知识,受到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此前该宣讲团已经在全县各学校宣讲30余场。

  案件办理到这里还没有终止,鉴于高校周边时有学生醉酒打架的事情发生,未检检察官还就加大校园和周边娱乐经营场所管理、健全校园纠纷调解处理机制、加大对未成年学生心理关怀和疏导,向该学校下发了检察建议。

  拓展升华:参与校园综合治理

  鉴于案件的特殊性、典型性,4月12日上午,我院联合职教园区管委会、县公安局、县人防办等单位与发案校方召开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座谈会。校方负责人、县公安局副局长韩玉斌、我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李永清、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室主任杨云洁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杨云洁主任通报了近三年来我院办理的发生在嵩明职教园区学生犯罪案件情况,介绍了去年发生在该校的聚众斗殴案件办理情况,并监督跟进该案案发后我院发出的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李永清专委针对该案反映出的校园安全问题,建议校方提高三个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达到学校依法办学、综合管理有序的目的,一是应提高办学目的与宗旨认识,作为企业参与社会办学,在获取经济效益和投资回报的同时,兼顾职业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促进在校学生身心健康、学有所成、培养技能;二是应提高管理任务艰巨性复杂性认识,管理要有温度、体现责任与担当,以亲和为原则,与家庭管束、社会治理、司法引导相结合,探索出一条适合学校实际的科学管理模式;三是应提高校园安全重要性认识,要把学生安全、健康成长放在第一位,并建立健全快速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保证校园安全。

  会后,检查组一行对引发学生聚众斗殴案的校内酒吧进行实地检查,发现该酒吧现已取缔,所在地已依法改建为停车场,还对校内商铺、餐饮等场所及学校消防、人防和物防措施进行了实地检查,做到发现隐患、排除危险,防范于未然。

  该案中,我院未检室在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依规、人性化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基础上,还全面考虑到了案件所反映的群体现状以及后续影响,将工作做细做实,不断拓展延伸,从校园普法释法,到下发检察建议,再到积极联合职能部门参与校园综合治理,未检室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跳出案子去办案,将基础工作做扎实,把延伸工作做出彩,彰显司法机关的执法温度和对下一代的关心关爱。惩罚不是目的,让未成年孩子健康成长,让越来越多的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走上正轨,才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最终目的和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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