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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检动态
多举措同向发力推进侦协办“五化”运行
时间:2024-03-06

嵩明县人民检察院与嵩明县公安局挂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来,积极探索协作配合工作有效运行模式,着眼推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建设,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常态化、实质化、高效化、规范化、精准化运行,全面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一、搭建模式,推进监督协作常态化

构建“常驻+轮流”派驻模式,1名检察官作为常驻人员,到侦协办通过警务综合平台查阅卷宗,选取行政、刑事案件,拓宽监督案件线索来源;派驻刑事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每周轮流到侦协办办公,及时共享案件信息,对公安侦查活动全流程依法进行监督,确保侦协办常态化运行。2023年,依托侦协办查询公安执法办案数据800余次,提前介入案件提出法律意见书45件,发现并移送监督立案、撤案线索50条,有效提升监督全面性、实效性。

二、挖掘线索,推进风险化解实质化

检察官依托侦协办查询数据,挖掘案件线索,及时介入积极化解法律风险。如今年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社区、派出所难以达成调解工作,检察官依托侦协办平台审查证据时,发现被害人存在非法侵入住宅的重大过错,犯罪嫌疑人的伤害行为可能具有“正当防卫”情节。基于这个基本事实,检察官针对正当防卫、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伤害罪及民事赔偿标准等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详细释法说理和法律风险预测评估,经两次调解工作,双方最终达成刑事和解。

三、交流研判,推进案件办理高效化

侦协办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针对办案理念、办案思路、办案质效上存在的问题与差异凝聚共识;就重大疑难侦查案件开展类案会商,集中交流探讨,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及法律监督水平。2023年,侦协办召开联席会议8次,针对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捕捞水产品、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题讨论案件14件,召开毒品、食品、药品、电信网络诈骗及跨境犯罪类案会商4次。

四、完善机制,推进司法程序规范化

在认真梳理工作实践经验基础上,2023年,侦协办新建《补充侦查工作协作配合工作暂行办法》《规范提前介入工作暂行办法》《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等三项机制,切实加强检警双方衔接配合。同时联合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司法局会签《关于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嵩明县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分类办理工作意见(试行)》,对开展补充侦查、提前介入、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等工作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完善案件办理衔接配合机制,推进司法流程规范化、体系化。

五、提升素能,推进执法司法精准化

针对区域常见发案类型,结合最新司法标准,开展检警同堂培训,持续更新司法理念,共同促进检警双方业务能力、社会综合治理素能提升。2023年,侦协办开展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捕捞水产品、电信网络诈骗、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等专题同堂培训四次,通过新法共学、实务互学,为提升办案质效注入新动能。

下一步,嵩明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探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新模式,坚持同向发力,推动法律监督更精准、协作配合更深入,凝聚工作合力为平安嵩明、法治嵩明建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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